Duke Energy Florida提交了一项监管提案,要求根据该州新的公用事业立法,豁免包括AI数据中心在内的大型工业负荷的标准电价结构。
佛罗里达州公共顾问沃尔特·特里尔在听证会上表示,杜克能源佛罗里达公司(Duke Energy Florida)的提案“未能试图遵守”佛罗里达州新数据中心法的最基本规定。
作为首家向佛罗里达州公用事业委员会(Florida PSC)提交SB 484合规提案的投资者所有公用事业公司,杜克能源佛罗里达概述了针对大负荷客户的规定。其中包括20年的最低服务期限,以及对其“建设援助缴费”(Contribution in Aid of Construction)费率的修订,该修订将要求大负荷申请人预付延长服务的总预估成本。
代表佛罗里达崛起组织(Florida Rising)的Earthjustice高级律师布拉德利·马歇尔警告称,如果数据中心泡沫破裂,“广大客户群体将不得不为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的基础设施买单,这些基础设施以发电和输电的形式存在,且并非他们所必需。”他强调了此次程序的紧迫性:“这是一个首例案件,委员会必须做出正确裁决。我们州已经面临可负担性危机,而现在又有一部新法律非常合理地要求数据中心支付其全额服务成本。杜克的提案远远不够,必须予以驳回。”
代表佛罗里达工业电力用户组的律师约翰·莫伊尔则持相反观点,他警告称,州政府不应“急于对数据中心采取行动,从而无意中对这些大负荷客户造成伤害”。
辩护方律师黛安·特丽普利特为提案辩护称,“没有任何一方指出批准该费率会在杜克能源佛罗里达公司的结算期结束前(即2027年底前)导致任何客户费率上涨。”她阐述了其理由:“原因如下:第一,在结算期间基础费率被冻结;第二,我们在结算期间不太可能产生重大的大负荷成本;第三,即使我们产生了此类成本,股东将在结算期间承担这些成本。”
在质询环节,佛罗里达州公用事业委员会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律师瑞安·汤普森少校指出了杜克能源佛罗里达公司2024年和解协议中的一项规定,该规定允许公用事业公司“鉴于政府的强制性措施修改或调整其基础费率”。当汤普森询问杜克能源公司定价与监管解决方案经理马修·查特兰是否知晓该条款时,查特兰确认自己知晓,但对“究竟什么必然会导致该例外情况触发”表示不确定。
该条款明确规定,除非符合三种例外情形,否则杜克能源佛罗里达公司不得寻求回收“历史上和传统上通过基础费率回收的任何类型或类别的成本”。其中一种例外适用于成本是“新的政府强制或要求的直接且不可避免的结果”的情况。汤普森向查特兰转述了这一措辞,并询问该规定的存在是否会令他感到惊讶;查特兰回答不会。
随后,汤普森质询了同心能源顾问公司(Concentric Energy Advisors)助理副总裁史蒂夫·威沙特,他作为杜克能源佛罗里达公司的证人出庭作证。在其直接证词中,威沙特指出,虽然公用事业公司积极竞争以吸引大负荷用户,但佛罗里达州“目前并非数据中心的一流市场”。汤普森就费率设计对他进行追问:“使用平均嵌入费率会使佛罗里达州对数据中心更具吸引力还是更缺乏吸引力?”他澄清说,与增量成本费率不同,平均嵌入费率并不将某些客户置于单独的费率类别中。“可以说数据中心是被平均嵌入费率所吸引的吗?”汤普森问道。
威沙特证实,他认为这种结构之所以吸引数据中心,“是因为其被视为公平”,尽管他也作证称,由于资产折旧,平均嵌入费率结构“确实”会增加数据中心的长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