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能源委员会对大负荷(AI数据中心)互连申请人发出说明理由令,表示电网瓶颈关切。
数据中心、先进制造和其他能源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增长正在重塑美国的电力需求格局。作为回应,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在改进大负荷与输电系统的连接方式方面采取了重要举措。
2026年6月18日,FERC根据《联邦电力法》第206条发布了一系列"举证令",要求有组织电力市场运营商证明或改革其现有大负荷互联规则。这些令反映了FERC的初步观点,认为现有框架可能不足以应对与大负荷增长相关的可靠性、成本分摊和时间问题。
2026年6月18日的举证令要求各RTO/ISO证明其现有关税条款是否充分支持大负荷的高效可靠互联。如果RTO/ISO无法令FERC满意地进行此证明,FERC预期其根据《联邦电力法》第205条提议关税修正案。这些关税修正案通过利益相关方流程制定,并接受FERC审查。RTO/ISO可申请并获得FERC的时间延长,但FERC可能会严格执行这些期限。
FERC的行动受到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先进制造电力需求大幅增加的推动,同时伴随着对RTO/ISO范围内互联输电所有者未能及时跟进处理相关请求的认知。委员会确定了现有框架的几个限制,认为现有规则可能不足以充分应对可靠性风险、成本分摊问题或互联延迟。
就举证令的目的而言,FERC将大负荷定义为最大电力消耗至少为100兆瓦的新增或扩展负荷。虽然该定义提供了基准,但各RTO/ISO可向FERC提议替代定义,前提是需证明其公正合理。
FERC指示RTO/ISO在影响大负荷互联的几个关键领域评估并必要时修订其关税。这些领域包括:建立主要互联里程碑的基准时间表、评估成本分摊方法以确保其符合成本因果关系原则、加快可行性研究流程、明确网络升级与本地升级的角色、标准化运营接受和测试程序。总体而言,这些改革旨在加快互联时间表,同时保持可靠性和成本因果关系原则。
FERC还涉及共置负荷,即在互联点客户侧的发电设施处物理连接的终端用户。这些结构有时在数据中心互联策略中作为临时或永久措施被提议,引发了关于关税处理、成本分摊和网络可靠性的多项监管问题。FERC已指示RTO/ISO建立管制这些安排的明确关税条款。
举证令仅适用于FERC管辖范围内的RTO/ISO:新英格兰ISO、PJM互联公司、中西部独立输电系统运营商、西南电力池和加州ISO。不适用于ERCOT或输电公司未将运营控制权移交给ISO/RTO的地区——如东南部、西北部和西南部的大部分地区——尽管FERC鼓励自愿采纳类似改革。FERC未追求全国性规则制定,而是利用《联邦电力法》第206条的权力要求进行地区性回应。这种方式降低了不必要一致性的可能,但可能引入更多RTO/ISO之间的不一致,具体取决于各实体的回应方式及FERC对这些回应的评估。
举证流程将在未来几个月展开,RTO/ISO预期提交说明其现有关税是否充分服务大负荷互联的回应,并根据需要提议修正案。由于这些流程具有地区性和利益相关方驱动的特点,各市场的时间表和结果可能存在显著差异。RTO/ISO级别的利益相关方流程可能至关重要,许多决定将在这些流程中做出,即使在提案提交给FERC审查后存在反对意见,FERC也可能选择不改变或推翻这些决定。
对于数据中心开发商,FERC最近的举证令既表明监管推动力,也表明近期机遇。这些令强调了委员会对重新评估大负荷互联框架的承诺,可能开启更快处理和更清晰成本分摊的途径。然而,它们也引入了关于各RTO/ISO如何回应以及其提议的解决方案是否能满足FERC期望的不确定性。虽然这些诉讼引入了短期不确定性,但预计将产生更加透明(尽管不必然统一)的大负荷互联框架。
FERC 2026年6月的举证令代表了大负荷互联监管中的重要进展。通过要求RTO和ISO重新评估其关税框架,委员会寻求在更快互联时间表与可靠性和公平成本分摊之间取得平衡。对于追求数据中心互联或其他能源密集型项目的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而言,尽早参与利益相关方流程和主动规划对于应对不断演变的要求和确保及时获得输电服务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