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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 LTD 提交 6-K:外国发行人报告(6-K)

外国发行人报告——非美公司的重大消息。
官方披露Slicast · 2026年8月14日 UTC 12:00 · 美国 · 来源: SEC EDGAR · TSM

我们对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的相关合并综合收益表、截至六个月末的合并权益变化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信息)(统称"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查。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民国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备和公允列报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责任是基于我们的审查对合并财务报表表达结论。

我们按照中华民国审查业务准则2410"独立审计师进行的中期财务信息审查"进行了审查。合并财务报表的审查包括主要向负责财务和会计事项的人员进行询问,以及应用分析和其他审查程序。审查的范围远小于审计,因此不能使我们获得保证,使我们了解到审计中可能发现的所有重大事项。因此,我们不表示审计意见。

基于我们的审查,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导致我们相信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未能公允列报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截至2026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合并财务业绩,以及截至2026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财务业绩和合并现金流量,且符合中华民国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本独立审计师审查报告的审查业务合伙人为Shih Tsung Wu和Yen Chun Chen。

德勤台北 台湾

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仅用于按照中华民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和实务列报合并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而非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原则和实务。

用于审查此类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程序和实务是中华民国普遍适用的。

为了方便读者,独立审计师审查报告和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已从中华民国编制和使用的原始中文版本翻译成英文。如英文版本与原始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两个版本的解释存在任何差异,中文版本的独立审计师审查报告和合并财务报表应占优先地位。

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以新台币千元表示)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并综合收益表 (金额以新台币千元表示,每股收益除外)

合并权益变化表 (金额以新台币千元表示)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以新台币千元表示)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完)

截至2026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以新台币千元表示,另有说明除外)

1 . 一般情况 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TSMC)是一家中华民国公司,成立于1987年2月21日。TSMC是半导体行业的专业代工厂,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和其他半导体器件的制造、销售、封装、测试和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掩膜的制造。

1994年9月5日,TSMC的股份在台湾证券交易所(TWSE)上市。1997年10月8日,TSMC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以美国存托股份(ADSs)的形式上市了部分股份。

其注册办公室和主要营业地址为台湾新竹科学园区力行路6号8号。TSMC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在附注4中描述。

2 . 财务报表的授权

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于2026年8月11日批准并授权发行。

3. 新的和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a.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国际会计准则(IAS)、IFRIC解释(IFRIC)和SIC解释(SIC)(统称"IFRS会计准则")修订案由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FSC)颁布实施的初始应用

由FSC颁布实施的IFRS会计准则修订案的初始应用对TSMC及其子公司(统称"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没有重大影响。

b.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并由FSC认可的IFRS会计准则,生效日期自2027年开始

新的、修订和修正的准则及解释 生效日期 由IASB颁布

IFRS 18 "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2027年1月1日 (附注)

附注:国内实体要求自2028年1月1日起应用IFRS 18,可选择提前采用。

IFRS 18 "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及其相应修订

IFRS 18将取代IAS 1 "财务报表的列报"。主要变化包括:

• 利润或损失表中包含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应分类为运营、投资、融资、所得税和已停止经营类别。

• 利润或损失表应列报运营利润或损失、融资和所得税前利润或损失以及利润或损失的总额和小计。

• 提供指导以增强汇总和分解要求:本公司应识别因个别交易或其他事项而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并应根据共同特征将其分类和汇总为各组,以便在主要财务报表中列报具有至少一个相似特征的项目。本公司应在主要财务报表和附注中对具有不相似特征的项目进行分解。本公司仅在找不到更具信息量的标签时才将项目标记为"其他"。

此外,对IAS 7 "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相应修订,要求本公司在间接法列报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使用运营利润或损失作为起点。

除上述影响外,截至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行之日,本公司继续评估上述修订准则的其他影响以及从初始采用前述准则或解释及相关适用期间对其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的影响。相关影响将在本公司完成评估后披露。

c. IASB颁布但尚未由FSC认可并实施的IFRS会计准则

IFRS 10和IAS 28修订案 "投资者与其关联方或合资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贡献" 待IASB确定

4 . 重要会计政策信息摘要

合规声明 伴随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按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和IAS 34 "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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