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AI 基础设施 · 新闻与分析
首页 › 资本市场 › 报道
资本市场 · 报道

CAMECO CORP 提交 F-10:外国公司 IPO 注册(F-1)

外国发行人 IPO 注册——准备赴美上市。
官方披露Slicast · 2026年11月5日 UTC 12:00 · 美国 · 来源: SEC EDGAR · CCJ

Cristina Giffin Power Resources, Inc., Smith Ranch-Highland Operation

762 Ross Road Douglas, Wyoming 82633 (307) 358-6541(美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件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副本送至:

Kerry S. Burke Julie M. Plyler Covington & Burling LLP One CityCenter 850 Tent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001-4956 (202) 662-6000 Andrew Parker McCarthy Tétrault LLP Suite 5300, TD Bank Tower Box 48, 66 Wellington Street West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5K 1E6 (416) 601-7939

证券拟向公众开始销售的大致日期:

本注册声明生效日之后不定期进行。

萨斯喀彻温省,加拿大(监管本次发行的主要司法管辖区)

本备案文件拟生效方式(请勾选下列适用方框):

A. ☒ 依据第467(a)条规定,在向委员会(Commission)备案时生效(如与美国和加拿大同时进行的发行相关)。

B. ☐ 在未来某一日期生效(请勾选下列适用方框)

1. ☐ 依据第467(b)条规定,于( )日( )时生效(请指定不早于备案后7个日历日的时间)。

2. ☐ 依据第467(b)条规定,于( )日( )时生效(请指定备案后7个日历日或更短的时间),因为审查司法管辖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于( )日出具回执或同意函。

3. ☐ 依据第467(b)条规定,在注册人或审查司法管辖区的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通知委员会已就本文件出具回执或同意函后,尽快生效。

4. ☐ 在提交本表格的下一份修订文件后生效(如正在提交初步材料)。

如本表格所登记的任何证券将依据本国管辖区的货架招股说明书发行程序以延迟或持续方式发售,请勾选下列方框。☒

第一部分 须交付给要约人或购买人的信息

本简式基础货架招股说明书已依照加拿大各省和地区的法规备案,该法规允许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后确定有关这些证券的某些信息,并允许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省略该信息。该法规要求,在购买人同意购买任何此类证券后的规定期限内,向其交付载有省略信息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适用此类交付要求豁免的情形除外)。

本简式基础货架招股说明书依据《国家第44-102号文件——货架发行》(National Instrument 44-102 – Shelf Distributions,以下简称“NI 44-102”)第9B部分备案。Cameco Corporation(Cameco公司)已满足NI 44-102所定义的WKSI基础货架招股说明书备案人要求,且本招股说明书在已备案的加拿大各司法管辖区内被视为已取得回执。没有任何监管机构或证券监管机构审查本招股说明书。请参见“知名成熟发行人”。

没有任何证券监管机构对这些证券表达意见,声称有此类意见均属违法。本简式招股说明书仅在这些证券可合法发售的司法管辖区构成公开发售,且仅由获准销售此类证券的人员进行。

本简式招股说明书以引用方式纳入了已向加拿大证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备案的文件中的信息。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的文件副本可免费向Cameco Corporation公司秘书索取,地址为2121 – 11 Street West, Saskatoon, Saskatchewan S7M 1J3(电话(306) 956-6200),也可在www.sedarplus.ca上以电子方式获取。

简式基础货架招股说明书

普通股 第一优先股

第二优先股 债务证券

认股权证 认购收据

单位 Cameco Corporation(“Cameco”、“我们”或“本公司”)可不时发售本公司的普通股(“普通股”)、本公司的第一优先股(“第一优先股”)、本公司的第二优先股(“第二优先股”)、债务证券(“债务证券”,可包括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债务证券)、用于购买普通股、第一优先股、第二优先股或债务证券的认股权证(统称“认股权证”)、用于购买上述任何证券的认购收据(“认购收据”),或由本简式招股说明书(包括其任何修订,称“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其他证券组成的单位(“单位”)(上述全部证券统称“证券”),或其任何组合,总发行价最高可达3,000,000,000美元(或其在一种或多种外币或货币单位中的等值金额),发行期为本招股说明书保持有效的37个月(“本次发行”),但须符合适用证券法律要求。证券可单独或合并发售,其数量、价格及条款将根据销售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并列明于一份或多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each, a “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此外,证券可以用于收购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其他业务、资产或证券,并作为对价发行。任何此类收购的对价可以由单独的证券、证券组合或证券与现金及承担负债等其他事项的任意组合构成。

本次发行由一家加拿大发行人进行,该发行人根据加拿大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共同采纳的多法域披露制度(“MJDS”),获准依照加拿大的披露要求编制本招股说明书。潜在投资者应当注意,该等要求与美国的要求不同。本文所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财务报表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可能适用加拿大的审计及审计师独立性标准。这些财务报表可能与美国公司的财务报表不可比。

潜在投资者应当注意,购买本文所述证券可能在美国和加拿大both产生税务后果。本

阅读原文
CAMECO CORP 提交 F-10:外国公司 IPO 注册(F-1) · Sli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