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拟设立监管框架,要求大型数据中心到2030年采购33%可再生电力;待批准的立法可能影响现有设施运营。
分析表明,在暂停期间搁置的立法将要求大型数据中心越来越多地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
根据Harris Beach Murtha的分析,纽约独立系统运营商报告称,其大负荷互联接入队列从2022年的6个项目(总计约1,045 MW)增长到截至12月31日的48项提案(总计约12 GW)。
虽然该行政令针对的是未来的数据中心,但可能会影响已处于许可流程中的项目。根据Davis Wright Tremaine的说法,截至7月14日正在等待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仅通过当地许可程序进行的项目则不会。
Davis Wright Tremaine表示:"对于开发、融资或运营数据中心的公司而言,该行政令提醒他们,成功的项目越来越需要在土地使用、环保许可、能源、技术交易、商业合同、融资和监管合规等各方面进行协调。"
根据DLA Piper的说法,该法案与行政令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范围。行政令使用50 MW的阈值,而该法案采用1、5和20 MW的较低、可变阈值,在时间安排和现有设施应用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
DLA Piper解释道:"在A11560下,关键的豁免情况是对现有批准的修改、续期、重新发行和重新认证,以及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开始施工的项目。在行政令下,没有这样的过渡机制。相反,行政令的适用性取决于环保部门的许可状态。"
该行政令暂停将继续生效,直到纽约公共服务部完成一份通用环境影响声明,评估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环境影响,包括对能源需求、水使用和质量、空气质量和噪音水平的影响。
作为待处理立法的一部分,帝国州发展基金(一个提供补助金和贷款的州机构)将有60天的时间发布一个框架,赋予地方当局在数据中心项目中更多的话语权。根据Davis Polk的说法,该框架将涉及创建由数据中心公司融资的社区投资基金,并就本地基础设施投资、主要工资和项目劳动协议以及经济指标报告提供指导。
根据Harris Beach Murtha的说法,该立法将要求峰值负荷至少为5 MW的数据中心到2030年从可再生能源采购至少三分之一的电力,之后年份的比例更高,并须达到由纽约州能源研究与开发局制定的能源效率目标。
该立法还可能影响采用水密集型冷却设计的设施。根据Davis Polk的说法,纽约环保部门需要评估是否需要为适用于数据中心的水提取计划制定新的或经修订的法规,并应在12个月内提交报告。
根据Harris Beach Murtha的说法,在A11560下,大型新数据中心以及增加20 MW或更多负荷的任何现有设施还必须资助东道主社区福利计划,包括住宅能源升级、社区基础设施和减轻水和废水影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