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提议的立法授予FERC在公众利益时发放输电许可的权力,消除州级NIETC(国家级重要输电走廊)的否决权。
周三提交的一项两党参议院法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将防止撤销或暂停已颁发的能源项目联邦许可证,并加强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在输电方面的选址权。这项由罗德岛州民主党参议员谢尔登·怀特豪斯(Sheldon Whitehouse)、新墨西哥州民主党参议员马丁·海因里希(Martin Heinrich)、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Mike Lee)和西弗吉尼亚州共和党参议员谢莉·摩尔·卡皮托(Shelley Moore Capito)发起的《两党美国可负担性和就业法》以两项在国会搁浅的早期法案为基础:2024年的《能源许可改革法》和2025年的《标准化许可和加快经济发展法》。
高级能源联合会对该法案的前景表示乐观,一位发言人表示行业热情很高,参议院可能会在11月选举后进行投票。在新闻发布会上,怀特豪斯指出,当参议院在11月重新召开会议时,将考虑修正案。
特朗普总统对五个海上风电项目下达停工令后,许可改革谈判在12月陷入僵局。在最近几周出现了一项协议,之后特朗普向民主党议员表示,在新法案下风能和太阳能项目将获得更好的待遇。该立法为项目创造了针对基于项目类型的联邦差异对待模式进行诉讼的权利。
新法案旨在确保所有联邦机构公平高效地处理许可证申请,并赋予申请人在许可证因差异对待而被不当拒绝或不合理延迟时进行诉讼的权利。怀特豪斯承认,关于特朗普政府今后将如何对待风能和太阳能项目仍存在疑问,但表示政府的初步提议表明了善意达成协议的意愿。
法院已经对政府的海上风电令进行了判决。4月,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官德尼丝·卡斯珀(Denise Casper)批准了清洁能源组织提起的初步禁令,挑战联邦暂停太阳能和风能项目许可或增加审查级别的决定。法院在全部五个海上风电项目上判决政府败诉,为工作恢复扫清了道路。
除了许可中立性,该立法大幅扩展了联邦输电权。它消除了国家利益电力传输走廊,并赋予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根据公共利益一致性问题来颁发输电设施建设或改造许可证的权力。该法案还消除了现有公用事业公司的联邦优先权,取消了他们建设新区域线路的自动权利,并要求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建立区域综合互联和输电规划流程,类似于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在3月为西南电力池批准的模式。
输电条款旨在解决电网拥堵问题并减少新线路建设的障碍。该法案规定,输电成本必须完全分配给20兆瓦或以上的数据中心运营商和其他计算负荷,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他客户的成本负担。对于达到这一阈值的负荷,该立法实施退出费用,并禁止其增量成本从其他客户处收回。
该法案还根据《清洁水法》第401条减少了各州阻止天然气管道申请的权力,这一改变对东北部等气源受限地区可能产生影响。利益相关者承认,该法案在立法过程中可能会进行修改,但认为核心条款是加快能源发展的实质性步骤。